首尔江南警察署24日表示,以道路交通法上的酒后驾驶嫌疑和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上的危险驾驶致伤嫌疑,对驻韩蒙古大使馆行政职员A某立案。
A某涉嫌于12日早上6点左右在江南区新沙站附近的大路上撞上前方车辆,引发三车追尾事故。
据调查,事发当时A某的车辆没有同乘者。经确认,在此次事故中,前车司机受轻伤,接受了医院治疗,受害车辆也没有同乘者。
饮酒测定结果显示,A某的血液酒精浓度达到了吊销驾照的水平。
据调查,发生事故的黑色车辆是领馆专用车牌"001",但当时车辆上没有大使乘坐。
警方考虑到A某是外交公馆职员的身份,向蒙古大使馆方面咨询了是否行使免责特权。如果免责特权被认可,就不能进行刑事处罚,因此事件有可能以没有公诉权而告终。
警方计划不久后对A某进行调查,同时从蒙古大使馆得到是否行使免责特权的答复后,决定是否移交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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